採計職前年資敘薪Q&A

A師93年6月大學畢業,94學年度取得合格教師證,96學年度甄試錄取某國中,曾於95.8.29-96.1.26及96.2.22-96.6.29擔任公立學校代理教師,經公開甄選且任職期間服務成績優良。請問應核敘?

答:190元。A師大學畢業以本薪190元起敘,曾任公立學校年資95.8.29-96.1.26及96.2.22-96.6.29計11個月,因未滿1年不予提敘,故核敘190元。

B師94年6月大學畢業,94學年度取得合格教師證,98學年度甄試錄取某國中,曾任私立學校代理教師96.2.1-96.7.31 及公立學校代理教師97.2.26-97.7.2、97.8.27-98.7.2,均經公開甄選且任職期間服務成績優良。請問應核敘?

答:210元。B師大學畢業以本薪190元起敘,曾任私立學校代理教師年資(96.2.1-96.7.31) 6個月及公立學校代理教師年資(97.2.26-97.7.2)、(97.8.27-98.7.2)計1年6個月,合計2年,提敘2級,故核敘210元。

三、C師93年6月大學畢業,93學年度取得合格教師證,98學年度甄試錄取某國中,曾任私立學校專任教師93.8.1-96.1.31,公立學校代理教師96.2.13-96.7.2、96.8.30-97.7.1、97.8.27-98.7.2,均經公開甄選且任職期間服務成績優良。請問應核敘?

答:230元。C師大學畢業以本薪190元起敘,曾任私立學校專任教師年資(93.8.1-96.1.31)2年6個月、公立學校代理教師資(96.2.13-96.7.2)、(96.8.30-97.7.1)、(97.8.27-98.7.2)計2年6個月,合計4年,提敘4級,故核敘230元。

 注意:代理教師年資與專任教師年資不得併計提敘

D師82年6月大學畢業,82學年度取得試用教師證,86年6月取得合格教師證書,93學年度甄試錄取某國中,曾任私立學校專任教師82.8.1-83.7.31、83.8.1-93.7.31,均經公開甄選且任職期間服務成績優良。請問應核敘?

330元。D師為舊制人員,大學畢業以本薪180元起敘,曾任私立學校專任教師年資(82.8.1-83.7.31)(83.8.1-93.7.31)計11年,提敘11級,故核敘330元。

E師92年6月師院畢業,於92年7月取得合格教師證書,94學年度甄試錄取某國小,曾任公立學校代理教師86.8.27-87.7.31、87.8.27-88.7.31、88.8.20-89.7.2、91.8.27-92.7.2、92.8.27-93.7.2,均經公開甄選且任職期間服務成績優良,以代理教師年資86.8.27-87.7.31、87.8.27-88.7.31折抵教育實習。請問應核敘?

答:220元。E師大學畢業以本薪190元起敘。採計公立學校代理教師(88.8.20-89.7.2)、(91.8.27-92.7.2)、(92.8.27-93.7.2)計3年提敘3級,另以代理教師年資(86.8.27-87.7.31)、(87.8.27-88.7.31)折抵教育實習不予採計,故核敘220元。

六、F師係83年6月碩士畢業,於87年10月取得合格教師證書,96學年度甄試錄取某國中,曾任公立學校代理教師92.8.27-93.6.30,經公開甄選且任職期間服務成績優良。另曾於94.3.1-95.4.15服預備軍官少尉年資計1年2個月,請問應核敘?

245元。F師碩士畢業以本薪245元起敘。曾任代理教師年資(92.8.27至93.6.30)計11個月,因未滿1年不予採計。另服預備軍官年資因職務等級不相當不予採計。故核敘245元。

七、G師91年6月大學畢業,於92年7月取得合格教師證書,95學年度甄試錄取某國中,曾任公立學校代理教師92.8.27-93.7.2,經公開甄選且任職期間服務成績優良。另曾於94.3.1-95.4.15服預備軍官少尉,請問應核敘?

:210元。G師大學畢業以本薪190元起敘。採計曾任代理教師年資(92.8.27至93.7.2)計1年。服預備軍官少尉資94.3.1-95.4.15計1年2個月,合計提敘2級,故核敘210元。

H師係大學畢業,於93年7月取得合格教師證書,93學年度甄試錄取某國中,曾於83.11.1-86.4.7任軍職中士,請問應核敘?

答:190元。H師大學畢業以本薪190元起敘。曾任軍職中士年資(83.11.1-86.4.7)依「後備軍人轉任教職員軍職年資比較表」換算後,因與現職職務等級不相當,不予採計,故核敘190元。

I師93年1月碩士畢業,於93年7月取得合格教師證書,94學年度甄試錄取某國中,曾任公立學校代理教師93.8.27-94.7.1,經公開甄選且任職期間服務成績優良。另於82.1.30-84.1.30任軍職少尉、84.1.31-86.1.31任軍職中尉、86.2.1-89.4.30任軍職上尉,請問應核敘?

答:310元。I師碩士畢業以本薪245元起敘。採計公立學校代理教師(93.8.27-94.7.1)1年及曾任軍職上尉年資(86.2.1-89.4.30)計3年3個月,提敘4級。曾任軍職少尉年資(82.1.30-84.1.30)及中尉年資(84.1.31-86.1.31)依「後備軍人轉任教職員軍職年資比較表」換算後,因與現職職務等級不相當,不予採計,故核敘310元。

、J師78年7月學畢業,於78.7.14-87.8.1在軍中擔任少校,90.8.27-91.7.2擔任公立學校代理教師,經公開甄選且任職期間服務成績優良,並折低教育實習,91年7月取得合格教師證書,91學年度甄試錄取某國小,請問應核敘?

答:310元。J師大學畢以本薪190元起敘。公立學校代理教師年資(90.8.27-91.7.2)折抵教育實習不採計,採計曾任軍職少校年資(78.7.14-87.8.1)計9年,提敘9級,故核敘310元。

十一K師87年6月大學畢業,於88.8.1-90.7.31在私立高中擔任代理教師,91學年教育實習1年,92年7月取得國中合格教師證書,92.8.27-93.7.2、93.8.27-94.7.2擔任公立學校代理教師,經公開甄選且任職期間服務成績優良。94學年度甄試錄取某國中,請問應核敘?

210元。K師大學畢業以本薪190元起敘。採計公立學校代理教師(92.8.27-93.7.2)、(93.8.27-94.7.2)計2年提敘2級,故核敘210元。

 *注意:本案K師大學畢業後於88.8.1-90.7.31在私立高中擔任代理教師,其進用不符合88年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之任用資格(無教師證書亦無修畢教育課程,亦無於87.10.30前擔任過代理教師),故不得併計提敘。依教育部94.9.21台人(一)字第0940128460號函釋,「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」發布施行後擔任中小學代理教師之年資,需符合該辦法所定聘任資格者,始得依規定辦理採敘。

十二L師87年6月大學畢業,88年6月取得國中合格教師證書,於88.8.1-90.7.31在私立高中擔任專任教師,88學年敘薪190元,88學年考績晉級後為190元,89學年考績晉級後為200元,90.8.1辭職至荷蘭湍特大學進修碩士,於91年6月取得碩士學位,91.8.29-92.7.31、92.8.15-93.7.31、93.8.30-94.7.31擔任公立學校代理教師,經公開甄選且任職期間服務成績優良。94學年度甄試錄取某國中,請問應核敘?

290元。L師碩士畢業以本薪245元起敘。採計公立學校代理教師(91.8.29-92.7.31)、(92.8.15-93.7.31)、(93.8.30-94.7.31)、計3年提敘3級,曾任私立高中擔任專任教師年資(88.8.1-90.7.31),因職務等級不相當,不予採計,故核敘290元。

十三、M師大學畢業,78年考普考於79.1.31-79.7.30實務訓練,79.7.31-79.12.31試用,79-81年度考績均為甲等,81年考取高考於81.12.16-82.6.15實務訓練,82.6.16-82.12.31試用期間,任職至90.8.1辭職(各年考績均乙等以上),90年7月取得碩士學歷,90.8.27-91.7.31擔任公立學校代理教師並折抵教育實習,91年7月取得國小合格教師證書,91學年度甄試錄取某國小,請問應核敘?

370元。M師碩士畢業以本薪245元起敘。採計曾任行政機關公務人員職務等級相當且有考核年資(83.1.1-89.12.31)計7年,提敘7級。故核敘370元。

 *注意:公立學校代理教師年資(90.8.27-91.7.31)折抵教育實習不採計,公務人員普考年資(79-81年度)因與現職職務等級不相當,不予採計。(81.12.16-82.6.15)實務訓練期間,(82.6.16-82.12.31)試用期間未予考核,(90.1.1-90.7.31)另予考績均不予採計。

十四、N師大學畢業,80年高考及格分發甲機關於81.6.30-81.12.29實務訓練,82年度考績為甲等敘薦六本二,83.10.1辭職,86年6月取得碩士學歷並取得合格教師證書,86.8.1-89.7.31於私立學校擔任專任教師,89.8.1-91.7.31擔任公立學校專任教師,於91.8.1辭職,91.8.1-94.7.31擔任乙機關公務人員,94學年度甄試錄取某高中,請問應核敘?

答:390元。N師碩士畢業以本薪245元起敘。採計甲機關公務人員職務等級相當且有考核年資(82年度)計1年,私立學校專任教師(86.8.1-89.7.31)計3年,公立學校專任教師(89.8.1-91.7.31)計2年,乙機關公務人員職務等級相當且有考核年資(92、93年度)計2年,提敘8級。故核敘390元。

 *注意:依教育部80.5.9台(80)人字第22515號函釋,一段行政機關公務人員轉任教師,其職前年資之採計,其計年如係採曆年或會計年度或學年度者,均依規定以足年年終考績,按年計資提敘俸級。本案N師於甲機關(81.6.30-81.12.29)務務訓練年資、(83.1.1-93.9.30)及乙機關(91.8.1-91.12.31)、(94.1.1.-94.7.31)均不予採計。

十五、O師89年6月大學畢業,高考及格91.3.20-92.6.30於行政機關擔任公務人員並經銓敘部審定為薦任第六職等本2級400俸點,93年7月取得國中合格教師證書。94學年度甄試錄取某國中,請問應核敘?

答:260元。O師大學畢業以本薪190元起敘。曾任行政機關擔任公務人員年資(91.3.20-92.6.30) 業經銓敘部審定為薦任第職等本俸2級400俸點,依「各類人員與行政機關公務人員職等相當年資採計提敘俸級對照表」比敘為本薪260元,故核敘260元。

十六、P師大學畢業,76.11.4-78.12.31於行政機關擔任約僱人員,79.1.1-86.12.3擔任約聘人員,92年7月取得國中合格教師證書,92.8.25-93.7.1擔任公立學校代理教師,93學年度甄試錄取某國中,請問應核敘?

:310元。P師大學畢業以本薪190元起敘。採計行政機關約僱人員年資(77.7.1-78.6.30)計1年,約聘人員年資(79.7.1-86.6.30)計7年,公立學校代理教師(92.8.25-93.7.1)計1年,提敘9級。故核敘310元。

 *注意:約聘任人員年資以會計年度為基準,88年7月以前曾任聘用年資,係以前一年7月至當年6月為會計年度,89年1月以後則以1月至12月為會計年度,畸零月數不予併計。本案約僱人員年資(76.11.4-77.6.30)、(78.7.1-78.12.31)及約聘人員年資(79.1.1-79.6.30)、(86.7.1-86.12.3)之畸零月數不予採計。

十七Q師碩士畢業,82.7.20-82.11.16於公立醫院擔任約僱護士,82.11.17-84.7.31擔任護士,85年7月取得國中合格教師證書,87學年度甄試錄取某國中,請問應核敘?

答:245元。Q師碩士畢以本薪245元起敘。曾任公立醫院約僱護士年資(82.7.20-82.11.16)及護士年資(82.11.17-84.7.31),因與現職職務等級不相當,不予採計。故核敘245元。

十八R師75年6月台北工專畢業,83年3月取得技術教師證書,85年6月大學畢業,91年7月取得合格教師證書,79.8.1-82.7.31於私立學校擔任專任教師,82.8.1-83.1.31於私立學校擔任技佐,83.2.1-93.7.31於私立學校擔任專任教師,以上均服務成績優良。曾以私立專任教師年資83.8.1-85.7.31折抵教育實習,93學年度甄試錄取某國中,請問應核敘?

290元。R師大學畢業以本薪190元起敘。採計曾任私立學校專任教師年資(85.8.1-93.7.31)8年,提敘8級,故核敘290元。

 *注意:(79.8.1-82.7.31)私立學校專任教師年資不具教師資格,不予採計。(82.8.1-83.1.31)技佐年資及(83.2.1-83.7.31)私校專任教師年資,因職務等級不相當且未滿一年均不予採計。(83.8.1-85.7.31)折抵教育實習,不予採計。